《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》
2025-03-10 10:32:32一、出台背景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规定,落实《四川省进一步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方案》,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效利用,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,特制定《攀枝花市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措施》主要内容包括七条具体举措:
(一)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。
(二)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。
其中包括落实好污水处理及再利用、钒钛磁铁矿高炉转炉冶炼工艺等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》优惠政策。强化税收大数据运用,通过电子税务局、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,开展精准推送、精准提醒、精准辅导,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,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。
(三)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资金支持力度。
(四)鼓励绿色建材品分级认证和推广应用。
(五)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产品支持推广力度。
(六)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规模化、高值化、循环化利用。
鼓励尾渣、尾矿等综合利用与绿色建材、装配式建筑产业协同发展。大力支持炼钢除尘灰、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提钒冷固球团、化渣剂等产品,支持提钛尾渣合规用于建材产品:尾矿二次提取铁、钛精矿,利用胶凝材料无害化低成本规模化处理工业固体废物,尾矿在矿山井下填充中规模化利用,以尾矿为原料生产陶粒、发泡陶瓷、砂石骨料、装配式墙材等,推动使用钛石膏生产防水保温充填料。培育废钢铁、废塑料、废旧轮胎、废旧动力电池、废油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骨千企业,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,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,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。
(七)推动固废综合利用集群化、数字化、绿色化发展。
三、《措施》的有效期
本《措施》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信息来源:攀枝花市人民政府